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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設施之緩沖設施
發(fā)布時間:2023-02-21 14:59:44 點擊次數(shù):1240
設置于公路互通式立體交叉、服務區(qū)、停車區(qū)出口處的分流鼻端、收費島頭、或者護欄端部等,可以減緩沖擊,降低碰撞車輛和車內人員傷害的設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頭、防撞墊等。
防撞端頭設置于護欄的迎車流方向起點,和護欄連接在一起,對碰撞車輛起阻擋、緩沖和導向作用的設施。
防撞墊是通過吸收車輛碰撞能量使車輛安全停住或平穩(wěn)導出,避免駕乘人員受到嚴重傷害的設施。
設置于公路交通分流處的障礙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礙物前端的一種緩沖設施,車輛碰撞時通過自體變形吸收碰撞能量,從而降低乘員的傷害程度,防撞墊可分為可導向防撞墊和非導向防撞墊。
防撞墊應按照JTG D81的設置原則和等級選用條件設置,高速公路防護等級不應低于二(TA)級, 高速公路主線分流端或匝道分流端的端頭較寬時應設置二組可導向防撞墊,防撞墊與護欄應作好過渡。
縱坡大于等于2%,且易發(fā)生車輛碰撞護欄端頭的路段應設置三(TS)級可導向防撞墊
防撞墊從路面到防撞墊頂面的高度宜為80-1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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